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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情司法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傷情司法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當打架鬥毆事件發生後,派出所會在接到報案後第一時間介入。有人員受傷的,為了明確傷情,確定事件性質,派出所會委託司法機構對受傷人員進行傷情鑑定。這個鑑定結果對於後期案件的走向非常重要。那麼,傷情司法鑑定需要多長時間?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給出的這篇文章。

一、傷情司法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1、對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3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意見。

2、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意見。

3、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意見。

二、傷情司法鑑定結果出來後怎麼辦?

1、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傷情鑑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立案後,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4、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三、對傷情司法鑑定結果不服怎麼辦?

1、可以堅持申請重新鑑定

為了使司法鑑定結果更加公正、對自己更加有利,當事人在申請重新鑑定時不僅要單純地提出申請,還要準備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儘量蒐集證據,對鑑定結論提出充分異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的規定,符合法定情形的,法院應當准許重新鑑定。

2、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投訴

如果當事人有足夠證據證明司法鑑定期間司法鑑定機構違法違紀,則可以向省級司法行政部門投訴,司法行政部門可以調查、處理其違法行為,從而使原鑑定結論作廢或被撤銷。

3、蒐集證據推翻司法鑑定結果

有效的鑑定意見是基於檢材真實、完整、充分、合法的基礎之上的。因此,如果當事人發現司法鑑定結論缺乏真實性,可以積極蒐集證據,推翻司法鑑定結論。

一般來説,在涉及人身傷害的案件後,公安機關會委託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具體到傷情司法鑑定需要多長時間,沒有統一規定,如果傷情簡單的,三到七天就可以出結果。如果受傷人員屬於重傷,則鑑定過程就比較複雜,司法鑑定機構出具結果的時間就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