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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司法鑑定需要多久出結果

做司法鑑定需要多久出結果

司法鑑定,在我國的司法建設過程當中有着不可忽視的作用。司法鑑定的結果對當事人來説是相當重要的,日常生活當中,當我們需要對某項事物進行司法鑑定的時候,相信大家最關注的就是多久可以拿到司法鑑定的結果。那麼針對做司法鑑定需要多久出結果的問題,大家可以詳細閲讀一下下面的資料。

一、做司法鑑定需要多久出結果?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

第十五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鑑定委託,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對通過信函提出鑑定委託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對疑難、複雜或者特殊鑑定事項的委託,可以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

第二十六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

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完成鑑定的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故而鑑定若立即受理的,簽訂協議書之日後,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快的一週之內完成.

二、司法鑑定的申辦流程

申辦材料:

1、申請表;

2、身份證、專業技術職稱、行業執業資格、學歷、符合特殊行業要求的相關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及業務成果等證明材料;

3、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辦理程序:個人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應當由擬執業的司法鑑定機構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交相關材料:個人兼職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兼職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書面意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省級司法行政機關作出准予執業的決定,頒發《司法鑑定人執業證》;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書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鑑定機構並説明理由。

可以看出,當司法鑑定機構拿到司法鑑定申請書以後,在七個工作日之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當受理以後,一般來説會在以當事人簽訂鑑定協議書以後3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鑑定結果,但是因為在進行司法鑑定的時候,遇到的實際情況都是不一樣的,有可能會申請,延長鑑定時間,但是最長時間也不會超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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