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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司法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來説,法院是可以給與我們證明證據的時間的,例如司法鑑定活動。當然,這個時間是有限的,申請人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操作。那麼司法鑑定需要多長時間?有效期是多久?下面,就讓本站來詳細的介紹一下吧!

一、司法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司法鑑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鑑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託人説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複雜、疑難案件的鑑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鑑定機構負責人批准,並徵得委託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

法醫精神病鑑定及司法會計鑑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鑑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鑑定材料所需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二、司法鑑定有效期是多久?

1、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但是,在實際的鑑定實踐中,往往比這個規定的時間要長,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兩個月。因此,以鑑定會完成後,實際通知的時間為準。

2、如果委託鑑定的內容,涉及複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鑑定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也就是説兩個月應當是延長過的鑑定期限了。如果鑑定機構還要把時間後拖的,如果沒有其他特殊情況,應當屬於超時鑑定的違規行為。患者及其家屬應當積極督促鑑定機構出具鑑定結論。

3、如果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完成鑑定的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的時間,出具鑑定報告。

4、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是不計入到鑑定時限的。如果是由於當事人的原因沒有按時、充分的提供鑑定材料的,造成鑑定時間的延誤的,應當由延誤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司法鑑定需要多長時間?就一般的規定而言,在司法鑑定被受理之日開始計算,一般的時間為15日,15日之內,受理機構需要向委託人出示最終的結果,當然,在遇到特殊情況時,受理機構可以向委託人申請,將時間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貴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