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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未檢科和批捕科是做什麼的

檢察院未檢科和批捕科是做什麼的

檢察院未檢科和批捕科是做什麼的

未檢科,即未成年人犯罪檢察科,落實“捕訴監防”一體化工作模式,即未檢科獨立承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包括偵查監督和審判監督)和開展幫教維權、預防犯罪等工作。

未檢科在辦理案件的同時,還結合檢察工作實際積極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和維護其合法權益,有利於全面落實法定代理人到場制度、合適成年人制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等各項法定製度,建立適合未成年人的特色工作模式,比如開展未成年法制宣傳教育等。

批捕科,也叫偵監科,職責是對公安機關偵查的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裏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不起訴;對公安機關的立案活動和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它是獨立的科室,不隸屬那個局,直接隸屬檢察院。

偵查監督科的職責主要分為審查逮捕、刑事立案監督以及偵查活動監督:

1、審查逮捕:根據法律的規定,履行審查批准和決定逮捕工作職責。對本級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並作出是否批准逮捕、決定逮捕的決定,同時對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等強制措施的執行情況及變更強制措施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糾正意見。

2、刑事立案監督:對同級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該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經調查後及時提出意見,按法定程序進行立案監督。

3、偵查活動監督:

(1)承辦審查批准延長羈押期限的案件。嚴格把握批延條件,對超期羈押等違法問題,及時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予以糾正。

(2)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適時提前介入偵查機關對重特大案件的偵查,瞭解案情,引導偵查取證,促使偵查機關及時全面地收集和固定證據。發現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有違法情況時,建議向偵查機關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按法定程序通知其予以糾正。

我國的執法部門很多,每個執法部門有每個執法部門的職責,沒有直接聯繫。未檢科是針對未成年的一個執法部門,是獨立出來的,只處理未成年犯罪案。批捕科,一般是由檢察院下達批捕命令,批捕科接到命令,然後拿着批捕證件,開始執行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