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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生產銷售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競合嗎?

一、我國生產銷售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競合嗎?

我國生產銷售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競合嗎?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劣藥罪等8種罪名是存在法定競合的。生產銷售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具體體現在侵犯的客體不同、犯罪對象不同以及構成犯罪的標準也是不同的。

生產銷售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區別:

1、侵犯的客體不同:生產、銷售假藥罪侵犯了國家藥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

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侵犯了國家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2、犯罪對象不同:生產、銷售假藥罪僅限於藥品;

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則包括所有產品。

3、構成犯罪的標準不同:生產、銷售假藥罪是危險犯,必須“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才能構成。

二、生產、銷售假藥罪判幾年?

1、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2、生產、銷售假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3、生產、銷售假藥,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單位犯本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規定處罰。

本罪的犯罪對象,只限於假藥。假藥是指依據《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生產、銷售假藥,不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但是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應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處罰。行為人的行為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時,應依照處刑較重的犯罪定罪處刑,由於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最高刑是死刑、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最高刑是無期徒刑,因此,在一般情況下應按生產、銷售假藥罪定罪量刑。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厲的打擊違法犯罪的行為的。生產銷售假藥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是不同的,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只有銷售金額達到五萬元以上,才能對其進行處罰。而生產、銷售假藥,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