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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區別是什麼?

一、生產銷售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區別是什麼?

生產銷售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區別是什麼?

1、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概念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2、生產、銷售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區別是什麼

(1)侵犯的客體不同:生產、銷售假藥罪侵犯了國家藥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

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侵犯了國家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2)犯罪對象不同:生產、銷售假藥罪僅限於藥品;

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則包括所有產品。

(3)構成犯罪的標準不同:生產、銷售假藥罪是危險犯,必須“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才能構成;

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則是數額犯,只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銷售金額達五萬元以上才構成犯罪。

生產、銷售假藥,不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但是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應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處罰。行為人的行為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時,應依照處刑較重的犯罪定罪處刑,由於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最高刑是死刑、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最高刑是無期徒刑,因此,在一般情況下應按生產、銷售假藥罪定罪量刑。

二、生產銷售假藥罪一般法律要被判幾年?

1、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2、生產、銷售假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3、生產、銷售假藥,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單位犯本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規定處罰。

對此在補充一點內容,根據生產銷售假藥罪從其本罪的犯罪對象,是隻限於假藥的。而假藥是指依據《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等條目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