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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判處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搶劫罪判處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搶劫行為在我國屬於十分嚴重的暴力行為,因為在實施搶劫的過程中,往往會採取暴力行為壓制被害人的反抗,因而在搶劫財物的同時,也會給被害人的人身造成損害,而《刑法》中對搶劫罪的最高處罰為死刑,那一般在哪些情況下搶劫罪判處死刑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什麼情形下搶劫罪可以判處死刑

根據《刑法》第263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以下情形一般多考慮可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在搶劫過程中殺人的,比如為搶劫而直接傷害或殺人,造成死亡或兩人以上重傷的。

2、同時具備上述八種情節中兩種以上情節的。

3、搶劫金融機構的。

4、搶劫搶險物資,造成嚴重後果的。

5、搶劫軍用物資,嚴重減弱戰鬥力的。

二、搶劫罪判處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較為常見的是有毆打、捆綁、禁閉。傷害,直至殺害。這裏的脅迫,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以立即實施暴力相威脅,實行精神強制,使被害人恐懼而不敢反抗,被迫當場交出財物或任財物被劫走。這裏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為人實施暴力、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下列情形一般多考慮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1、在搶劫過程中,並不是為了滅口,是由於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雖在搶劫中造成重傷,但沒有殘疾的。

3、雖有八種情節之一,但情節不嚴重的。

4、多次及數額大,但如行為人認罪態度好,積極退賠,也可適用死緩。

雖然搶劫在我國屬於重罪,但在實際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還是需要結合具體的犯罪情節,做到罪刑相適應,而不能只要認定構成搶劫罪就一律判處死刑,這樣顯然對罪犯也是不公平的,同時還有可能出現道德風險。具體搶劫罪判處死刑的情形,上文中也做出了講解,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