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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可能判處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毒品犯罪可能判處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毒品是一種摧殘人們意志與身體的東西,毒品犯罪也一直是我們打擊犯罪的重點,毒品犯罪是有可能被判處死刑的,那麼毒品犯罪可能判處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可能判處死刑的毒品犯罪只適用於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而且具備以下情形之一:

(一)毒品數量達到以下標準的:

1、鴉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嗎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針劑100mg/支規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規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劑25mg/片規格的一萬片以上,50mg/片規格的五千片以上);

8、鹽酸二氫埃託啡十毫克以上(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罌粟殼二百千克以上;

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注:這裏所列的情形只是可能判處死刑,在實踐中,是否判處死刑,還要根據犯罪的情節、是否累犯、自首、立功,當地毒品犯罪現狀,在毒品犯罪中的作用,是否存在特勤引誘等綜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