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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會判死刑嗎,搶劫罪判死刑的條件有哪些

一、搶劫罪會判死刑嗎?

搶劫罪會判死刑嗎?搶劫罪判死刑的條件有哪些?

如果犯罪情節極其惡劣,可能會判死刑。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搶劫罪判死刑的條件有哪些?

搶劫罪是我國最嚴重的八種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條規定了可判處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種,具體如下:

(一)以下情形一般多考慮可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在搶劫過程中殺人的,比如為搶劫而直接傷害或殺人,造成死亡或兩人以上重傷的。

2、同時具備上述八種情節中兩種以上情節的。

3、搶劫金融機構的。

4、搶劫搶險物資,造成嚴重後果的。

5、搶劫軍用物資,嚴重減弱戰鬥力的。

(二)下列情形一般多考慮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1、在搶劫過程中,並不是為了滅口,是由於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雖在搶劫中造成重傷,但沒有殘疾的。

3、雖有八種情節之一,但情節不嚴重的。

4、多次及數額大,但如行為人認罪態度好,積極退賠,也可適用死緩。

三、搶劫罪判死刑多久執行?

判死刑到執行差不多需要四五個月的時間。

判處死刑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級人民法院複核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級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

《刑法》第四十六條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  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級人民法院複核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級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

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和判處死刑的第二審案件,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