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潛逃如何判定
挪用公款潛逃不構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構成了貪污罪。指國家工作人員為逃避責任而攜帶公款逃跑,這裏攜帶公款即表明了不願歸還的意圖,存在非法佔有的目的,故根據司法解釋,將攜帶挪用的公款潛逃以貪污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的規定:攜帶挪用的公款潛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刑法第382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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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辦理職務犯罪的程序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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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共犯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應予追訴。這裏的數額,應當累計計算。但應當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本罪的立案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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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侵佔罪如何追究
單位侵佔罪的追究:侵佔罪屬於自訴案件,被害人不起訴,國家司法機關不會主動追究。單位不能成為侵佔罪的主體。在我國的刑法中,並沒有在侵佔罪中規定單位犯罪,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則,單位不能成為侵佔罪的主體,不能構成侵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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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屆選舉職務犯罪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