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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先予執行需要先立案嗎?

一、申請先予執行需要先立案嗎?

申請先予執行需要先立案嗎?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先予執行是可以起訴前提出申請的,所以先予執行可以先不立案就提出申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六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第一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二、行政強制執行的措施有什麼?

行政強制措施,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

行政強制措施包括: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3)扣押財物;

(4)凍結存款、匯款;

(5)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三、交通事故申請先予執行,需要先進行訴訟嗎?

交通事故先予執行需要先訴訟。先予執行應當在受理案件後終審判決做出前採取。人民法院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中,認為事實清楚,一方當事人急需醫療費的,可以當事人的申請和受害人治療的需要,裁定先予執行,由侵害人墊付必要的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組成的行政強制。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為了避免潛在的危險,法律上會有一些明確的限制。其中行政強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的自由,查封公民的財物或房產,凍結存款或匯款等強制手段。

標籤:立案 先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