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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執行的條件是什麼內容?

一、先予執行的條件是什麼內容?

先予執行的條件是什麼內容?

(一)當事人之間事實基本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生產經營的。

(二)申請人有實現權利的迫切需要。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

(四)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五)案件的訴訟請求屬於給付之訴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六條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二、哪些案件可以申請先予執行?

先予執行的適用範圍先予執行是法院已經受理案件但是尚未作出判決,法院責令當事人預先履行義務,所以,它只適用於特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其中,《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緊急,包括:

(一)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的;

(二)需要立即制止某項行為的;

(三)追索恢復生產、經營急需的保險理賠費的;

(四)需要立即返還社會保險金、社會救助資金的;

(五)不立即返還款項,將嚴重影響權利人生活和生產經營的。在先予執行的數額方面,應當限於當事人訴訟請求的範圍,並以當事人的生產、生活的急需為限。

三、欠薪可申請先予執行嗎?

可起訴該公司並申請先予執行。根據有關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據此,可以持欠條直接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6條的規定,對於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以及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案件,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由於訴求的是勞動報酬,而且又具有急需該筆錢給父親治病的情況緊急,加之與公司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確,對方有履行能力,決定了符合先予執行的條件。法院受理後經審查上述情況屬實,即裁定該公司先行支付工錢,而無需等到法院審判後。

先予執行的執行條件需要滿足之後才能申請先予執行,並且需要準備好全部的材料才能申請先予執行成功,先予執行的特殊情況包括追索恢復生產、經營急需的保險理賠費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項行為的等。

標籤:先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