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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執行的流程包括什麼?

一、先予執行的流程包括什麼?

先予執行的流程包括什麼?

(一)申請

先予執行的申請由權利人向受訴人民法院以書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沒有權利人提出申請的情況下依職權主動採取措施。當事人申請先予執行,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讓申請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當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二)裁定及執行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先予執行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審查的內容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申請先予執行的案件是否屬於先予執行的範圍;二是申請是否符合先予執行的條件。人民法院對符合先予執行條件的申請,應當及時作出先予執行的裁定。裁定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義務人不服可以申請複議一次,但複議期間,不停止先予執行裁定的效力。義務人應當依裁定履行義務,拒不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或依職權決定採取執行措施強制執行。義務人申請複議有理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撤銷原裁定。若原裁定已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採取執行迴轉措施。

(三)裁定的最終處理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終結時,應當在裁判中對先予執行的裁定及該裁定的執行情況予以説明及提出處理意見。權利人勝訴,先予執行正確的,人民法院應在判決中説明權利人應享有的權利在先予執行中已得到全部或部分的實現;權利人敗訴,先予執行錯誤的,人民法院應在判決中指出先予執行是錯誤的,責令申請人返還因先予執行所取得的利益或裁定採取執行迴轉措施強制執行,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賠償。

二、先予執行還有訴訟財產保全的區別

先予執行和訴訟財產保全不同,主要表現在:

1、客體不同。訴訟財產保全的客體只能是財產;先予執行的客體即包括財產,也包括行為。

2、手段不同。財產訴訟保全的手段主要是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先予執行的手段主要是劃撥、扣留、提取財產,強制被申請人作出或停止某種行為。

3、目的不同。訴訟財產保全的目的是限制財產轉移和處分;先予執行的目的是在判決前部分實現權利人的權利。

先予執行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同時需要申請人進行申請,申請的流程是需要按照固定的程序來進行的,只有通過正規的程序進行申請並且執行才能夠滿足法律規定的要求。

標籤:流程 先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