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先予執行程序是什麼
一、民事案件先予執行程序是什麼?
1、申請
先予執行的申請由權利人向受訴人民法院以書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沒有權利人提出申請的情況下依職權主動採取措施。當事人申請先予執行,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讓申請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當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2、裁定及執行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先予執行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審查的內容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申請先予執行的案件是否屬於先予執行的範圍;二是申請是否符合先予執行的條件。人民法院對符合先予執行條件的申請,應當及時作出先予執行的裁定。裁定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義務人不服可以申請複議一次,但複議期間,不停止先予執行裁定的效力。義務人應當依裁定履行義務,拒不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或依職權決定採取執行措施強制執行。義務人申請複議有理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撤銷原裁定。若原裁定已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採取執行迴轉措施。
3、裁定的最終處理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終結時,應當在裁判中對先予執行的裁定及該裁定的執行情況予以説明及提出處理意見。權利人勝訴,先予執行正確的,人民法院應在判決中説明權利人應享有的權利在先予執行中已得到全部或部分的實現;權利人敗訴,先予執行錯誤的,人民法院應在判決中指出先予執行是錯誤的,責令申請人返還因先予執行所取得的利益或裁定採取執行迴轉措施強制執行,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賠償。
二、先予執行的條件是什麼?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三、哪些案件可以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先予執行建立在原被告的權利義務關係非常明確,而且情況緊急,如果不先予執行會影響到原告的正常生活和生產經營,根據規定,在人民法院審理終結之後,如果原告敗訴,因先予執行給被告造成的損失,應該由原告承擔賠償責任。
-
抵押了的房產可否申請保全
律師解析:已經在銀行辦理抵押貸款的房產可以申請法院訴訟保全。保全範圍: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保全方式: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
-
打一場民事官司需要多少錢是固定的嗎?
一、打一場民事官司需要多少錢是固定的嗎?打一場民事官司需要的花費是不固定的。打官司的時候一般主要繳納法院的訴訟費,其他費用要根據案子的具體情況繳納,大致的費用類型如下:法院對於審理案件的受理費;律師的代理費;過程中的申請事項費;申請執行費。如果官司打...
-
申請執行人死亡怎麼申請執行?
一、申請執行人死亡怎麼申請執行?1、需要向法院提交繼承或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申請恢復執行。2、申請執行,應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1)申請執行書。申請執行書中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瞭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申請執行人寫...
-
法院拍賣餘款怎樣拿
律師解答:餘款會由法院直接給。律師解析:餘款會由法院直接給。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並於價款或者需要補交的差價全額交付後十日內,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