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與民法總則的關係是什麼
合同在我們的生活中已經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了,大家都知道合同一般是由合同法來進行規定,但是民法總則中也對合同作出了相應的規定。那麼,民法總則中對合同效力規定了哪些方面?主要內容又是什麼呢?接下來,小編來為大家講解一下合同效力與民法總則的關係。
合同效力與民法總則的關係是什麼?
《民法總則》有關民事行為(含合同無效行為)的規定
1、民事法律行為包含合同無效的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虛假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理解與適用:涉及第三人時如何處理,有待明確。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理解與適用:但書部分確指“違反強制性規定中的管理性規定不導致合同無效”無疑,與《合同法》解釋規定一致。管理性規定通常表現為對市場秩序的管理,本身不涉及合同效力。
(4)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5)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理解與適用:與“雙方虛偽意思表示”的關係有待明確。
(6)部分無效、部分有效第一百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理解與適用:這一點與《合同法》的規定是一致的。
2、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法律後果
(1)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2)返還財產、折價補償第一百五十七條前半部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理解與適用:不論過錯
(3)賠償損失第一百五十七條後半部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理解與適用:過錯損害賠償以上的民事行為會導致簽署的合同無效。
這些就是有關於合同效力與民法總則的全部內容。那些不按法律程序走的合同一般是不會手法律保護的,並且不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就不能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會對當事人產生一些危害。這些相關內容都在民法總則中有着清晰明確的規定。
-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委託代理中數人為多少?
當代社會,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有時候一些行為自己不方便做會委託代理人代為幫助,我國新出台的民法總則中關於委託代理人的人數也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因此大家都想知道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委託代理中數人為多少?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一、民...
-
根據民法總則有關民事責任方面的條款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受到其它人誹謗時,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承擔民事責任。在法律責任中,民事責任是重要的一種,針對的是行為人民事違法行為,這種行為危害程度較低,行為人不構成犯罪。那麼,根據民法總則有關民事責任方面的條款有哪些?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麼説...
-
民法總則宣告死亡日期的規定是怎樣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總則》同時廢止。死亡分為理性死亡啊、非理性死亡、宣告死亡三類,對於非理性死亡的情形,公安機關需要介入調查,抓捕犯罪嫌疑人,對於宣告死亡的情形,必須是經相關當事人進行申請,然後人民法院審核,滿足條件的,可以宣告死亡。具體...
-
民法典194條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一、民法典194條規定的內容是什麼?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