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自然下落不明的規定是什麼
一、《民法典》自然下落不明方面的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四十條: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第四十一條: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從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爭結束之日或者有關機關確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計算。
二、利害關係人如何宣告失蹤?
宣告失蹤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人民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自然人為失蹤人;人民法院審查後,確定是否作出宣告。自然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為失蹤人的,其財產由財產代管人代管,失蹤人所欠的税款、債務等由財產代管人從其財產中償付。
利害關係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為失蹤人的,應當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寫明失蹤的事實、時間和請求,並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於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
利害關係人包括被申請宣告失蹤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與被申請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人。管轄法院為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住所地與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後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三、哪些情況下可以宣告死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
1、下落不明滿四年;
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請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時間的限制。對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關係人申請宣告死亡,有的利害關係人申請宣告失蹤,符合本法規定的宣告死亡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宣告死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作出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
綜上所述,按照民法總則自然下落不明方面的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失蹤申請。這時需要提交申請書,將自然人失蹤的事實、時間等寫清楚。自然人被宣告失蹤的,其財產由利害關係人代管,債務由其承擔。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滿四年,法院可以宣告死亡。
-
民法總則規定具備法人條件是什麼?
新出的民法總則將所有之前零散的民事法律歸攏並且對社會實現了統一的法律規範,尤其是對市場中的公司領域的規範加強了法人方面的限制規範,而對於公司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其利益相關的法人。那麼,民法總則規定具備法人條件是什麼?一、民法總則規定具備法人條件是什麼?1...
-
民法總則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怎麼規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總則》同時廢止。提到民事義務,最常見的一種民事義務就是監護和撫養義務,這在一般情況下,肯定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民事義務。換句話説,如果不履行該民事義務的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當然,同樣民法典當中也規定了一些不可抗...
-
民法總則中民事責任的法條都是怎麼規定的
每個成年人的民事責任在某種程度上跟社會責任都是相得益彰的,而且就算是未成年人到了一定的年紀以後民事責任也只是有所限制的,當然,從廣義上來講民事責任是一種法律稱謂,通過民法典當中對民事責任的詳細規定,來保障民事權利可以被民事責任所制約和保護。那麼,民法典...
-
代理的無因性民法總則規定有哪些法律意義
代理的無因性是法律對於代理行為的一種限制政策,尤其是針對表間性代理的不足之處無因性代理能夠更好的完成代理行為,有利於明確代理行為的法律關係,代理的無因性民法總則做了一些相應的規定,這是對代理行為的一種法律完善也是對代理行為的一種法律約束。一、民法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