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滿多少年宣告死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滿四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離開住所,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限,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與宣告失蹤制度的設計目的相比,宣告死亡主要解決失蹤人的整個民事法律關係的狀態問題,而宣告失蹤則主要解決失蹤人的財產管理問題。
故宣告死亡重在保護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蹤則重在保護失蹤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四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自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爭結束之日或者有關機關確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六條規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請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時間的限制。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終結之日起計算。
只有利害關係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請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
宣告失蹤人死亡,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失蹤人的住所地或最後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請。人民法院應當發出尋找失蹤人的公告,公告期間為1年。尋找失蹤人公告期限屆滿仍無失蹤人生存消息的,便可作出死亡宣告判決之日期為失蹤人死亡的時間。 此類事例比如登山遇雪崩、大海沉船等,等兩年沒有必要,只要有有關機關的證明即可。
我國對這類事件有着較強規定。對於自然人失蹤年滿4年,我國人民法院予以受理。我國對這類事件有着較強的規定,如自然人失蹤一定時間,我國法律有着較強的規定解釋和規定。
-
民法典未成年人的規定有什麼?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民法總則》將被廢止。民法總則未成年人的規定有什麼題在民法典第三十六、十四、十六、十八、十九、一百九十一條中有對應規定。我國的未成年是受法律保護的,除了未成年保護法之外,我國最新頒佈的民法總則未成年人也有一...
-
民法總則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和其他什麼權力?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佈,《民法總則》將廢止。《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和其他什麼權力1、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2、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
民法總則未成年哪些財產是個人所有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總則》同時廢止。一、未成年哪些財產是個人所有的?未成年個人所有的財產有:獲得的獎金,如因學習成績優異而獲得的獎學金,因見義勇為而獲得的政府獎金等;接受贈與而得的財產;通過遺囑繼承而獲得的財產;因人身受到損害而獲得...
-
民法總則人格權是如何規定的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民法總則》將被廢止。一、《民法典》人格權是如何規定的?目前《民法典》草案民事權利裏第109條明確規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同時在第110條列舉了自然人享有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