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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怎麼仲裁解決?

一、合同糾紛怎麼仲裁解決?

合同糾紛怎麼仲裁解決?

1、申請

是指一方當事人根據合同仲裁條款或事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發生的爭議依法請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的行為。提起仲裁申請是當事人為獲得仲裁、解決糾紛的一種請求,是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一種手段,也是仲裁機構行使仲裁權的前提。只有當事人提起仲裁申請,仲裁委員會才能受理案件。

2、受理

是指仲裁機構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後,認為符合受理條件,決定立案進行仲裁的程序。受理是仲裁程序的開始,是仲裁機構開始行使管轄權的標誌。

3、仲裁裁決案件

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二、合同糾紛屬於什麼案件?

合同糾紛屬於民事案件,一般是由合同當事人因財產關係或者人身關係問題產生的糾紛。

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的方法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給予支持,但是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合同糾紛過了訴訟時效怎麼辦?

合同超過訴訟時效後,當事人仍有起訴權。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

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一般的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但由於合同的複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

仲裁解決合同糾紛問題需要提供仲裁協議,還要提交仲裁申請書。合同糾紛是民事案件,需要採用民事方法解決,當事人可以選擇去法院起訴來解決爭議,但有一定的時間限制,最長的訴訟時效是二十年。簽訂合同時可以對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合同糾紛的主要情形進行約定。

標籤:合同糾紛 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