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民法典規定附條件對合同效力有什麼影響

民法典規定附條件對合同效力有什麼影響

一、民法典規定附條件對合同效力有什麼影響

1、當事人約定附解除條件的,自條件成就時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2、當事人約定合同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並非自成立時生效,而是自條件成就時生效。

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合同作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條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二、附條件合同中的條件分類有什麼

1、生效條件,生效條件也被稱為延緩條件,它是指限制合同效力發生的條件。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條件,則合同在成立以後還不能立即生效,必須待生效條件成就以後,合同才能產生效力,當事人才可以實際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2、解除條件,解除條件也被稱為消滅條件,它是限制合同失效的條件。如果合同附有解除條件,則合同已經實際發生效力,只有在條件成就時合同才失效,如果條件不成就則合同將繼續有效。

在附條件的合同成立以後,在條件未成就以前,當事人均不得為了自己的利益,以不正當的行為促成或阻止條件的成就,而只能聽任作為條件的事實自然發生。

這裏所説的不正當行為是指行為人違反法律、道德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促成或阻止條件的成就。

在附條件合同中,滿足條件的成立要件合同具備法律效力。附條件合同中的條件有兩種類型,分別是生效條件和解除條件,生效條件也被稱為延緩條件,是指限制合同效力發生的條件;解除條件也被稱為消滅條件,是限制合同失效的條件,這兩種條件可以同時存在。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