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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條件合同的條件有什麼規定

附條件合同的條件,歸納起來有以下三個方面的規定:

附條件合同的條件有什麼規定

⑴所附條件是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並作為合同的一個內容列入合同條款中;

⑵所附之條件是將來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的事實;

⑶所附之條件必須是合法的事實。如果是違法、犯罪的事實則不能成為所附之條件。

合同生效,則指具備有效要件的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內容產生了法律效力。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合同成立時具備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時間是一致的。一般認為,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是:

1、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這是合同生產要件中最為重要的一個。合同欠缺合法性,沒有補救的餘地,只能歸於完全地效。

附生效條件的合同是合同的補充和説明,以條件的實現來決定合同的生效或時效。所以,簽訂了附生效條件的合同,我們更應該注意其中的條款,防止出現欺詐等現象發生。

標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