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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糾紛解決方法有哪些?

擔保合同糾紛解決方法有哪些?

一、擔保合同糾紛解決方法有哪些?

(一)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二)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三)仲裁

合同當事人 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四)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擔保合同無效的條件有哪些?

擔保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合同無效:

1、主體無效,即擔保主體不具有相應的擔保資質;

2、擔保合同形式不當而無效;

3、擔保合同標的物不符合法律規定;

4、用欺詐手段訂立的合同無效。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擔保合同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這四種方式進行解決的。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主要包括了擔保合同形式不當的合同、主體無效的合同、用欺詐手段訂立的合同以及擔保物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合同無效的情況就不用履行義務

標籤:合同糾紛 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