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再審的條件規定是什麼?
一、申請再審的條件最新規定是什麼?
申請再審應符合以下條件:
(1)當事人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錯誤;或者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內容違法;
(2)具有法定申請事由;
(3)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再審;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申請。
只有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當事人,可向上一級法院或原審法院提出再審申請。其他案件的當事人,只有向上一級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二、哪些情況不能申請再審?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但不停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
1、申請人主體不適格的;
2、民事案件一審判決後,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沒有提出上訴的;
3、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發生法律效力超過二年提出的;
4、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在一審、二審期間無正當理由不提交證據,現以該證據提出再審申請的;
5、再審申請人在再審期間撤回再審申請,或者經合法傳喚後拒不到庭,在人民法院按自動撤回再審申請處理後,又以相同理由申請再審的;
6、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已履行完畢的;
7、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申請再審,但不能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內容違反法律規定的;
8、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裁判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已申請外國法院或港澳台法院承認和執行的;
9、已經本級人民法院再審的;
10、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產還債程序審理的案件;
11、人民法院依照特別程序審理的選民資格案件;
12、人民法院判決、調解解除婚姻關係、確認婚姻關係無效的案件,但當事人就財產分割問 題申請再審的除外;
13、人民法院裁定撤銷仲裁裁決或者駁回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
14、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或者駁回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申請的;
15、人民法院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案件。
申請再審需要在法律規定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申請,申請人的主體資格不合適;一審判決後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沒有提出上訴;當事人已經達成和解協議,並已經履行完畢;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申請再審,但不能提供證據;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法院提出再審。出現上述的情況都不可以申請再審。
-
行為保全的概念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行為保全是指在民事訴訟中,為避免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的利益受到不應有的損害或進一步損害,法院依據申請對當事人的侵害或有侵害之虞的行為採取強制措施。包括作為保全和不作為保全。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
-
家庭特殊可以申請監外執行嗎
家裏的特殊情況,基本不予考慮。監外執行,是基於罪犯自身身體原因,家庭其他情況不是監外執行的法定理由。《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
-
法律對判決執行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大家都知道,國家執法機關在判決後的法律程序是執行,同時這個執行程序是有法律期限的,而各種法律的執行期限也有所差異,為此本站為就判決執行期限這方面的法律法規準備了一些資料,希望能為您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各法種關於判決執行期限及其相關法律規定:行政訴訟法:最高...
-
有借條不還錢怎麼樣起訴後怎麼樣辦
律師解答:不還錢起訴後可申請強制執行。律師解析:有借條不還錢起訴後可申請強制執行:1、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2、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