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條件是什麼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條件如下:
1.只能是案件當事人提出再審申請。
2.當事人申請再審的對象,只能是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協議。
3.申請再審應當具備法定的事由。
4.當事人申請再審,必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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