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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了三年沒去理睬一直沒事是什麼原因

一、被起訴了三年沒去理睬一直沒事是什麼原因?

被起訴了三年沒去理睬一直沒事是什麼原因

這個法院是會給當事人進行公告送達傳票的。這個需要了解具體情況了才能作出準確的分析。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二審審限一般3個月人民法院審理二審民事案件一律適用普通程序,針對判決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針對裁定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0天,不能延長。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案件的審限依據適用的程序確定,按照一審程序再審的適用一審普通程序的審限,按照二審程序再審的適用二審程序的審限。

二、被起訴後不理睬的後果是什麼?

被起訴後,應當積極應訴答辯,向法院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證據。如果不理,會有以下不利後果:

1.被告不應訴,視為對自己答辯及提交證據權利的放棄。

2.法院只依據原告的訴求及其所提供的證據對案件事實進行認定,並依法作出判決。

3.法院如判決被告承擔義務,被告拒不履行的,原告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到時,被告是無法逃避的

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於請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在於請求法院通過審判追究被告人的經濟賠償責任。起訴必須是有起訴權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在中國,刑事案件的起訴,主要是指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只有對告訴才處理和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檢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單位。

被起訴的當事人在接到法院的傳票後,要按照通知的開庭時間出庭,同時要積極的應訴,提出反駁原告的證據和答辯的意見,如果不參加訴訟的活動,法院就會缺席判決,被起訴人就失去了爭取自己權益的機會。

標籤:理睬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