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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案件的民事裁定書是什麼?

一、民事訴訟案件的民事裁定書是什麼?

民事訴訟案件的民事裁定書是什麼?

民事裁定書,即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和執行民事判決的過程中,為保障訴訟的順利進行,就程序問題作出的書面處理決定,是應用寫作中常見的一種文體。按照法律不同的規定可以分為:准予上訴的民事裁定書、不準上訴的民事裁定書和准許複議的民事裁定書等。按程序的不同可以分為:第一審民事裁定書、第二審民事裁定書、再審民事裁定書、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書、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書、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的民事裁定書和執行程序的民事裁定書。

裁定是指審判機關在訴訟過程中,就訴訟程序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所作的處理決定。分書面和口頭裁定兩種。在中國,裁定由人民法院使用;裁定只適用於在訴訟過程中出現的程序問題和部分實體問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一審裁定,在法定上訴、抗訴期限內不發生法律效力。中級、高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審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審裁定,是終審裁定。法院裁定書是審判機關為處理訴訟程序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而依法制作的訴訟文書。

二、民事訴訟案件的案由有哪些?

民事訴訟案由分類有人格權糾紛,婚姻家庭、繼承糾紛,物權糾紛,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糾紛,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勞動爭議、人事爭議,海事海商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糾紛,侵權責任糾紛,適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所謂民事案件案由,主要是指以民法理論為基礎對民事法律關係進行的分類。結合現行立案、審判實際,將民事案件案由分為一級案由十大類,如人格權、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糾紛等;在第一級案由項下細分為四十三類案由,作為第二級案由,如婚姻家庭、所有權、合同、勞動爭議、與公司有關的糾紛等;在第二級案由項下,又列出了四百二十四種案由,作為第三級案由,第三級案由是實務中最常見、最廣泛使用的案由;基於審判工作指導、調研和司法統計的需要,在部分第三級案由項下,又列出了一些案由,作為第四級案由。

民事裁定書是一種書面文件,是法院在處理民事案件時作出的。民事案件的案由主要對民事法律關係進行的分類,分為四級,涉及面很廣,包括人格權,物權,知識產權的糾紛;婚姻家庭,所有權,合同,勞動爭議的糾紛;人事爭議,繼承,不當得利,知識產權與競爭的糾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