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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民事起訴立案流程是什麼?

一、民事訴訟法民事起訴立案流程是什麼?

民事訴訟法民事起訴立案流程是什麼?

1、 民事起訴狀

(1) 起訴狀要用A4紙書寫,打印、手寫均可。手寫要求字跡清楚、工整

(2) 起訴狀提交正本一份,副本按被告的人數提交。

(3) 原告為自然人的需要本人簽名並按手印。原告為法人的需要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並蓋手章或簽名。

2、 原告身份證明

(1) 原告為自然人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證複印件(證件正反面兩面複印)。

(2) 原告為單位的,需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相關手續(要求詳見第三項代理人的相關規定)。

(3) 原告為個體工商户的,需提交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及業主身份證複印件。

3、 訴訟代理人範圍及相關手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的有:(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及其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所需手續如下:

(1)授權委託書。須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需記明委託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2) 代理人為律師、法律工作者的,需提供律師證複印件、律所函。

(3) 代理人為公民的,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代理人為非近親屬的需提交當事人所在轄區,單位及社會團體推薦信。

(4) 代理人為當事人近親屬的,需提交親屬關係證明。

4、 被告主體證明及本院管轄證明。

(1) 被告為自然人的,需提供其身份信息

(2)被告為法人、個體工商户、其他組織的,需提供單位工商登記資料。實際經營場所與註冊登記場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實際經營場所證明。被告為事業單位的,應提交登記證明。

5、 本案相關證據複印件

當事人在起訴時應當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能夠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訴爭法律關係的基本依據

民間借貸糾紛,當事人提交起訴材料複印件時,應一併提交原件核對,經核對後返回當事人。

二、民事立案程序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實行當場登記立案。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和申請,一律接收訴狀,當場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決定是否立案。

(二)實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補正。起訴、自訴和申請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應當及時釋明,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應當補正的材料和期限。在指定期限內經補正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登記立案。

(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和申請的處理。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和申請,應當依法裁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並載明理由。當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或者申請複議。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覆、不出具法律文書。

(四)嚴格執行立案標準。禁止在法律規定之外設定受理條件,全面清理和廢止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立案“土政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之規定,起訴的實質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相關名詞解釋】

1、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產權利、人身權利和其他權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與之發生了權利、義務爭議。

2、明確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訴的相對方應該是明白、確切、具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如果沒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確,就不能起訴和送達。當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屬於沒有明確的被告。

3、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解決的請求內容其內涵外延應當明確、具體,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什麼、支持什麼、反對什麼應當清楚、明白、具體,不能模稜兩可、含混不清。即必須向法院説明案件事實和證據事實及其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指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而提起的訴訟,應當屬於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範圍。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是指依照民事訴訟法有關地域、級別、專屬管轄的規定,應屬該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是:

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一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第一百一十五條 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後,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

第一百一十六條 審判人員必須認真審核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對於當事人提起的民事訴訟,法院會根據情況來給予立案。立案之後,當事人應在法院指定的時間內收集並提交相關的證據,等待開庭和判決,不服判決的可以提起上訴。在我們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民事糾紛很常見,由於現代人的法律意識比較強,發生民事糾紛後,一般會採取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有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