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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消費者權益有哪些行為?

一、侵犯消費者權益有哪些行為?

侵犯消費者權益有哪些行為?

1. 不開發票,虛假宣傳,以次充好。

2. 標價與實際付費不符。

3. 將假冒偽劣商品充當正規、高檔、名牌進行銷售。

4. 導購誤導消費。

5. 網購後出現商品質量問題後拒絕退換貨。

6. 網購商品後實際收貨時發現少了、非購買商品。

7. 預付費充值卡及非預付費會員卡在充值、消費後關門跑路。

8. 合同欺詐或條款陷阱,簽訂合同後隨意加價。

9. 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或性能故障後,商家拒絕或拖延退、換貨及修理,拒絕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三包有關規定的責任。

二、生產者方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措施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消費是一切經濟活動的起點和歸宿。有了消費才會有市場,有了市場才能去組織生產,才會有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所以,消費者是生產者的“衣食父母”,沒有消費者的“貨幣投票”,生產者生產的產品就失去意義,企業和職工的利益也就不復存在。從這個角度看,消費者與生產者有共同的需要和利益。

生產者也是消費者的一部分,生產者不是生活在另一個孤立的世界裏,製造家用電器的也希望在市場上能購買到稱心如意的鞋帽,製造鞋帽的到飯店裏用餐,也盼望受到熱情周到的接待。生產者如何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呢?

1、調整結構,開發新產品,充分滿足消費者的消費需求。消費方式是經常發生變化的,企業要時刻面向市場。消費羣體的需求,構成了市場的需求;適應市場需求,就是要不斷向市場推出消費者滿意的產品。不是產品沒有市場,而是市場上缺乏適銷對路的產品。沒有疲軟的消費,只有疲軟的商品。中國不是沒有市場,而是有效供給不足,需要我們進一步地去開發。市場上出現的供過於求,是相對於產品的現行價格、品種而言的。很重要的一項工作,就是調整結構,開發新產品,滿足消費者在消費方式方面的變化滿足消費水平提高後的需求甚至是潛在的消費需求,這樣就可以消費拉動內需。從消費人羣、消費空間來説,我們不能只看到城鎮居民的需求,要把注意力更多地轉向佔我國人口72%的農民消費者,要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開拓農村市場。開拓農村市場,不能只是把適合城市消費者的產品送到農村去,要注意適應農村居民生活環境和需求結構的變化,使產品設計和功能定位符合農民的需要和購買力水平,並切實加強農村營銷和售後服務工作。

2、保護消費者權益,最主要的是提高產品質量,做好售後服務。產品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影響消費者的正常使用,是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主要問題。廣大企業對來自消費者和用户的投訴、監督部門的執法監督以及來自市場反饋的信息要非常重視,認真分析這些信息反映出來的具有普遍性、規律性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解決。

其實現在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有很多,最常見的就是以次充好,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讓消費者用原價買到不符合他價格的產品,或者消費品的質量很差,質量與價格不成正比,將其他人退貨的商品再次銷售,這些都是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消費者一旦感到自己的權益被侵犯,直接可以上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