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人身侵權

想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一、想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想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一)、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公安局刑警大隊開具有無刑事處罰記錄證明,必須要本人去辦理,並隨帶户口本、身份證,印製一個十指的指模,大約需要一個星期左右可取證明。

(二)、準備兩張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當地派出所領取兩張《户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空白表,並按照規定要求填寫清楚、正確。

(三)、將《户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拿到所在的村委會(鄉鎮)或居委會(街道)簽字蓋章,並請村委會(鄉鎮)或居委會(街道)出具證明。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單位的,所在學校或單位均要出具證明。

(四)、本人寫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請書,並隨帶上述證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需要派出所和縣(市、區)公安局(一般均需3人以上)全部簽署同意意見後才算辦理完畢,然後即可辦理新的身份證。

二、身份證變更名字有嚴格的申報限制條件和理由:

(一)、户口本與身份證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證名字錯誤的。

(三)、身份證名字或名字的諧音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四)、身份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上關於成年人身份證變更名字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變更名字的意願,第二是變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變更名字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變更一次名字。

一般情況下,改名之後的身份證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後户籍檔案裏面會註明自己的曾用名。而通常姓是不允許修改的。只有在如隨母親姓修改成跟父親姓這樣的情況下,才可以修改。最好是在十六歲以前去改名,因為上大學、工作之後改名字影響比較大,資料比較多,同時也比較麻煩。

標籤:手續 改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