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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字都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1.01W
改名字都需要什麼手續?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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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字都需要什麼手續

關於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要説改名字都需要什麼手續的,自由更改名字是中國公民的權利,帶好資料去户口登記處辦理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户口簿;

(3)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4)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准予變更的證明;

(5)其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