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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名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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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名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我國,一般人的名字以兩個字或者三個字的居多,所以在取名的過程中,會出現許多重名的現象,一些人為了防止重名,想對孩子的名字進行更改。那麼由於重名給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本站網小編整理了相關法律知識,供大家學習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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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名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改名字的手續:辦理條件
  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受刑事處罰、正在接受勞動教養的,一律不予變更姓名)。
  變更姓氏正當理由:
  ①因血緣關係在父姓或母姓之間變更的;
  ②因收養關係變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婚姻關係變更姓氏的;
  ④因父母離婚或者再婚變更姓氏的;
  ⑤婦女原冠夫姓申請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變更的。
  改名字的手續:變更名字正當理由
  ①由乳名改為學名的;
  ②在同一單位(學校)或者近親屬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離異、再婚或收養關係要求變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識別的冷僻字、異體字、繁體字的;
  ⑤名字的諧音或者含義容易引人誤解、歧視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還俗的;
  ⑦姓名粗俗不雅,有違社會公德的;
  ⑧婦女稱氏改為姓名的;
  ⑨其他特殊原因。
  原則上,領了身份證後,沒有正當理由是不辦理姓名變更的。
  改名字的手續: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户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的書面報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屬集體户的提供集體《户口簿》地址頁和申請人的《常住户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從業於機關、團體、學校和企、事業單位等的,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在《户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中加具同意變更意見並蓋公章的,視為有效證明);(收原件)
  4、入學(入托)的,提供學校(幼兒園)同意變更證明(在《户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中加具同意變更意見並蓋公章的,視為有效證明);(收原件)
  5、待業、務農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變更的證明(在《户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中加具同意變更意見並蓋公章的,視為有效證明)。(收原件)
  改名字的手續:辦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和審批手續,受理窗口為派出所的應同時將已審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憑公安分局户政部門的批件當場辦理變更手續。
  辦理時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請後,3工作日內辦結;“還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請後,30日內辦結。
  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不予變更姓名的人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正在被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和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3)對於父母離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協議不成的;
  (4)變更後的姓名有違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誤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