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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可以改嗎?

想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可以改嗎?

一、想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可以改嗎

1、可以改名。變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進行辦理,需要帶着變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證元建議及複印件,還要有變更申請書和單位(街道辦或者學校)開的變更姓名證明信,收養關係變更的要帶着收養證。

2、上述材料準備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後是派出所自己經過調查審核,確認無誤後,上報地方分局進行再次審核。還有就是之前的名字會在户籍頁“曾用名”一欄中體現。

二、身份證變更名字有嚴格的申報限制條件和理由有哪些

(一)户口本與身份證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證名字錯誤的;

(三)身份證名字或名字的諧音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四)身份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上關於成年人身份證變更名字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變更名字的意願,第二是變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變更名字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一生只能變更一次名字。

成年人身份證變更名字一定要慎重,因為名字變更後會影響到自己的檔案、學歷證書、銀行卡、社保卡、醫保卡以及產權證等以往其他證件的使用,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公安部門也有規定,為保證社會關係的穩定性,成年人申請變更名字的,應當適當加以控制;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給予更改。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請後,3工作日內辦結;“還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請後,30日內辦結。

三、不予變更姓名的人員有哪些

(1)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正在被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和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3)對於父母離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協議不成的;

(4)變更後的姓名有違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誤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改名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只要公民想要改名,那麼是不受到任何人干涉,就可以向有關部門提交改名申請的。但是在改名申請之前必須要準備好相關的資料,然後到户籍所在地去提交申請,户籍部門的工作人員對當事人的資料進行審核通過之後,就可以給當事人更換新的户口本,當事人就可以把身份證也隨即更改。

標籤:改名字 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