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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在日常的生活當中,大家到我國公安機關或者是其他部門辦理任何一件事情的時候,不管是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有一定的流程和需要當事人提交相關的材料的。比如説生活當中,可能一部分人想要對孩子的名字進行更改。在下文當中,小編要為大家介紹的是,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一、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孩子的出生證、家裏的户口本和單位證明不可少。

1、身份。所在單位可以,去當地的公安局、民政局也可以。(你需要在一個地方有住的屋子以及有工作才可以。)

2、户口改名直接去當地派出所(專門辦理户口改名的)。

二、改名字一般多久可以弄好?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包括户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相關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3、具體辦理流程:寫一個改名申請提交給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科登記,在7-14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

三、改名字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後由户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籤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後打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打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後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辦理)報分局户辦大廳審核批准。

我們可以看出,如果要給孩子改名字的話,需要攜帶好孩子的出生證,家裏面的户口本,到當地的派出所去辦理就可以了。通常情況下,如果審核順利的話,在7到14天之內就可以對孩子的名字進行更改了。另外孩子的名字其實也是伴隨孩子一生的,各位家長在給孩子起名字的時候,一定要仔細考慮。

標籤:改名字 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