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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誹謗罪可以罰錢嗎?

一、侮辱誹謗罪可以罰錢嗎?

侮辱誹謗罪可以罰錢嗎?

可以罰錢,認定為誹謗罪的處罰金額是:一般情況下,不會超過5000元。誹謗、侮辱他人的,可以報警,由公安機關給予行政處罰,如罰款、拘留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辱誹謗構成犯罪的屬於公安機關的管轄範圍。公共場合侮辱誹謗,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誹謗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侮辱誹謗如何維權?

人民法院對侮辱、誹謗犯罪,採取告訴才處理的受案方式。婦女受到他人侮辱、誹謗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1、對於侮辱、誹謗行為嚴重的,構成犯罪的,受害婦女應主動到人民法院去起訴,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受害婦女還可以在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賠償自己因名譽受到損害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如果侮辱、誹謗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

3、受害婦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三、誹謗罪客觀要件有什麼?

誹謗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誹謗罪。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佈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誹謗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誹謗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侮辱誹謗罪可以罰錢,存在侮辱和誹謗的行為,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如果情節較輕不構成犯罪,可以對其進行治安處罰,追究行為人的民事責任,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