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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致死全樓成被告

高空墜物致死全樓成被告

城市中的住宿樓房越修越高,而且住在高樓的住户一定要養成良好習慣,儘量不要在陽台種花草,也不要向外扔物品,否則很可能出現高空墜物傷人事件,嚴重的就可能承擔刑事責任。由高空拋擲物或墜落物的可能致害人承擔侵權責任,提醒樓上住户提高謹慎注意意識,不得隨意向樓下拋擲物體,也不得在自家房屋放置可能墜落的物體,有利於減少類似侵權案件的發生,營造良好的人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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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全樓賠償合法嗎


根據2010年7月1日實施的《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根據這一規定,同一幢樓裏的業主,如果不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那麼將共同為受害人的損失承擔責任。《侵權責任法》還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控制着建築物等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一般情況下,這些設施或者物體的脱落、墜落與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在管理、維護時存在過錯有很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