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財產侵權

高温作業臨時津貼屬於什麼費?

一、高温作業臨時津貼屬於什麼費?

高温作業臨時津貼屬於什麼費?

高温作業臨時津貼屬於勞動報酬費用。高温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温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衞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温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温津貼。

全國至少已有28個省份制定了高温津貼標準,未制定的分別為,黑龍江、青海等四個省份。

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準不一。在這28個省份中,有13個省份發放標準為按月發放,另有15個省份按天發放。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温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貼金額最高的為山西和江西,為240元每月,浙江省為225元;最低的為廣東省,為150元每人每月。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為貴州、河北,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2倍。

高温津貼發放標準高的多數為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温津貼較低。

二、高温補貼具體法規規定是什麼?

由於夏季高温天氣導致從事户外作業的勞動者中暑甚至死亡的事件時有發生,給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成為社會各界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為了加強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維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衞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對《防暑降温措施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衞生部、勞動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公佈的《防暑降温措施暫行辦法》同時廢止。這條法規也成為了截至目前唯一生效的對於高温勞動保護具有指導性意見法規。

人社部等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按規定發放高温津貼。儘管國家早有相關規定,但許多地方仍有不少公眾吐槽稱“沒領到”。高温津貼“缺失”或被偷樑換柱剋扣,必須嚴厲查處。

在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夏季或者是在天氣非常炎熱的情況下在外面工作,或者在不能夠降温的室內工作,要支付高温補貼。這是我國法律當中明確規定的應當支付高温補貼的情況,用人單位不按照規定發放高温補貼就是屬於違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