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務行政複議與税務行政訴訟的區別有哪些
税務行政訴訟與税務行政複議,這二者之間是有一定的聯繫的,同時也存在着很大的區別。首先,我們先來看一下,這二者之間的聯繫有哪些。
行政訴訟與行政複議的產生,都是為了解決有關行政方面的一些爭議而存在。行政訴訟可以對行政機關的一些管理,起到一個監督的作用,行政複議也是如此。當有人受到有關行政方面的一些侵害行為的時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都可以給予當事人法律上面的保護。這二者的處理對象,都是由行政爭議為主要問題的案件,二者都會對具體的行政行為,進行法律上的合法審查過程,這裏面行政複議所涉及的審查範圍,會比行政訴訟的範圍更大一些。
行政訴訟與行政複議是不會涉及到解決民事糾紛的案件的,二者只處理和行政相關的案件爭議。這兩者的宗旨都是一樣的,都是為了保護我國公民的合法權益,以及法人或者是其他組織這些都包括在內,既要維護這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要對行政機關進行監督。
雖然行政訴訟與行政複議之間存在這些相同之處,但是其二者的區別也是很大的。首先就是針對處理案件的機關是不一樣的,行政訴訟的處理機關是我國的人民法院,而行政複議所處理的機關是我國的司法部門。所以這二者在行為的性質上面,也是有區別的。行政訴訟實際上是屬於司法類的一種活動,人民法院的行政訴訟,性質上就是對行政機關的一種監督,對行政行為的一種審查。行政複議在性質上面,就是屬於一種行政行為了。行政訴訟的行使,是根據我國的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的行使,是根據我國的行政複議法。
前面我們也簡單的説了,敢於二者的受案範圍,是有一些區別所在的。行政訴訟與行政複議相比較,行政複議的受案範圍會更大一些,也就是説,如果是屬於行政訴訟範圍的,在法律上面來説,它也是屬於行政複議的範圍裏面。需要注意的是,屬於行政複議範裏面的,就不一定被包含在行政訴訟裏面了。行政訴訟的範圍包括,財產權利侵犯,人身權利侵犯。行政複議的範圍,除了人身權利的侵犯,財產權利的侵犯,還包含其他的權利受到的侵犯。
最後一點的區別,就是行政訴訟以及行政複議,在審查標準上的區別。雖然這二者的具體審查對象,都是針對於行政行為,在審查標準上卻是有很大的區別。行政訴訟的審查標準,只對行政行為是否符合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來進行審查。對於不適當的行政行為,是不包含在審查標準裏面的。行政複議除了要對行政行為進行審查,還包括對其適當性進行審查。所以我們可以看出,行政複議,可以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更大範圍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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