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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增值税的主要手段有哪些?

增值税發票作為納税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税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税額的合法證明,可以用於抵扣企業增值税,因此採取少記銷項税、虛增進項税或者增值税統計故意虛報錯報,採取不法手段以達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偷逃增值税的主要手段有哪些?

1.少計銷項税

(1)把銷售產品等含税收入票據壓下來不做賬,推遲申報納税。

(2)把銷售產品等含税收入放入"小金庫"中,以偷逃增值税。

(3)把銷售產品等含税收入不做收入和應交税金賬,而衝減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產品銷售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在建工程、遞延資產、待攤費用等支出,不申報納税。

(4)把銷售產品等含税收入不做收入和應交税金賬,而做在"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賬上,不申報納税。

(5)價外收入不計提銷項税。

(6)出售原材料、邊角料、廢舊物品等收入不計提銷項税。

(7)按低於規定的税率計提銷項税,以偷逃增值税。

(8)採取以物易物方式銷售貨物,不作銷售處理計提銷項税。

(9)採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不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計提銷項税或不作銷售處理計提銷項税。

(10)以貨抵債的,不作銷售處理計提銷項税。

(11)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在建工程等非應税項目的,不視同銷售貨物計提銷項税。

(12)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企業或個人的,不視同銷售貨物計提銷項税。

(13)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的,不視同銷售貨物計提銷項税。

(1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不視同銷售貨物計提銷項税。

(15)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的(限額內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外),不視同銷售貨物計提銷項税。

(16)隨同產品出售包裝物收入及逾期未退還的包裝物押金,直接衝減"包裝物"賬,不計入銷售收入提取銷項税

(17)化自產為加工,少提銷項税,即只按銷售額與原材料成本的差額計算銷售收入,原材料成本直接用銷售收入衝減。

(18)採取記賬憑證金額小於所附附件所載銷項税金額的手段,以少計銷項税。

(19)免税項目多退銷項税額,即不按不含税收入乘17%計算,而按含税收入直接乘17%從銷項税額中退出。

(20)故意混淆徵免税界限,把應税項目列入免税項目。

2.虛增進項税。

(1)沒有購進貨物,開具假的購進貨物增值税發票,虛增進項税。

(2)虛開貨物進價,多計進項税。

(3)因進貨退回或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税不從進項税中扣減。

(4)購進貨物未按規定取得或保存增值税扣税憑據,而推算進項税申報抵。

(5)購入用於非應税項目、免税項目及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貨物,將其税計入進項税申報抵扣。

(6)購入貨物改變用途用於非應税項目、免税項目及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不將相應的進項税轉出,而仍申報抵扣。

(7)購入貨物作為投資或捐贈轉出時,不將相應的進項税轉出,而仍申報抵扣。

(8)非正常損失產品、在產品或外購貨物,不將相應的進項税轉出,而仍申報抵扣。

(9)將購置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特別是按規定一次性計入生產成本的固定資產已交的税金計入進項税申報抵扣。

(10)被收購貨物的對象是經營單位而不是個人,而採用專用收購憑證計算進項税申報抵扣。

(11)向小規模納税人購入貨物,因小規模納税人只能代開6%的增值税,而運費可據實抵扣10%的進項税,故採取降低進價、擴大運費的手段以虛增進項税。

(12)非法從運輸企業、個體户手中弄來運費發票,甚至乾脆用白條運費發票據以計算進項税申報抵扣。

(13)供貨單位返還給企業的利潤或獎勵,直接衝減有關費用或作營業外收入,不將相應的進項税轉出。

(14)多提可以作為進項税抵扣的如電費等預提費用,以虛增進項税,甚至有的單位衝轉多提如電費等預提費用時又不如數轉出多提的進項税。

(15)採取記賬憑證金額大於所附增值税專用發票税款抵扣聯金額的手段,以虛增進項税。

(16)有二級單位的企業,有的進項税既在一級單位申報抵扣,又在二級單位申報抵扣,造成重複抵扣進項税額。

(17)貨物未入庫,也未付款,但專用發票先到,企業就按發票註明的税金作進項税申報抵扣。

(18)將辦理申報納税期間收到的專用發票提前到上期計算進項税申報抵扣,以減少申報期內的應交税金。

3.其他手段。

(1)查補增值税的入庫,不按規定調整賬務,而借記"應交税金(費)——應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貸記"銀行存款"。

(2)採取記賬時張冠李戴以虛減銷項税或虛增進項税的手段偷逃增值税。

(3)採取有增加銷項税會計憑證不記或少記賬,無增加進項税會計憑證記增加進項税賬或不按會計憑證上增加進項税的金額多記賬的手段偷逃增值税。

(4)不如實進行納税申報,即少報銷項税、進項税額轉出或多報進項税、已交增值税以達到偷逃增值税的目的。

(5)偷逃增值税後,謊稱會計資料遺失或因某種災害損毀,以掩蓋偷逃增值税的行為。

綜上所述,增值税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税務總局監製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税一般納税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税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税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税額的合法證明,由於具有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的企業可以憑增值税發票抵扣增值税,因此,就有人偷開增值税發票以達到偷逃税款的目的,屬於違法行為需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