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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可以舉報嗎?

偷税漏税可以舉報嗎?

偷税漏税可以舉報嗎?

可以,偷税漏税舉報電話是12366。

“12366納税服務熱線”是國家税務總局為適應加強和改進納税服務工作的需要,於2001年向國家信息產業部申請核批的全國税務機關特服電話。它具有統一呼叫中心代號,即:國税局為12366-1,地税局為12366-2,人工與自動語音相結合,全天侯多功能優質化地提供語音服務。

“12366納税服務熱線”的主要服務功能包括:納税諮詢服務,主要是為納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徵管規定、涉税信息等諮詢查詢服務;辦税指南服務,主要是為納税人辦理税務登記、發票購領、申報納税等涉税事項的程序、手續提供諮詢服務;涉税舉報服務,主要是為納税人舉報税收違法行為等提供服務;投訴監督服務,主要是為納税人對税務機關行風、服務質量及税務人員。

除此之外,還可以到當地部門。

可以向當地税務機關舉報(國税或地税),可以匿名或者實名舉報,能提供相關證據最好;

第一條為了鼓勵公民協税護税,打擊偷税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税收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公民舉報我省地方税務機關管理的各種偷税案件,並經地方税務機關查實的,均適用本規定。

匿名舉報和税務機關工作人員(包括已離、退休的税務人員)以及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舉報或授意他人舉報的偷税案件,不適用本規定。

涉嫌或參與所舉報偷税案件的舉報人,不予獎勵。但在處理該案時可從輕或免予處罰。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偷税,是指納税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和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採取虛假的納税申報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行為。

第四條縣(市、區)以上地方税務機關負責受理公民舉報偷税案件和獎勵舉報有功人員工作。具體工作由地方税務機關設立的舉報中心實施。

地方税務機關應建立健全受理、查處、獎勵舉報偷税案件的各種制度。

第五條舉報人可以採取書信、電話和麪談等形式舉報。舉報時應當向受理偷税案件的地方税務機關講明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有關情況。如二人以上聯名舉報應分別講明各自的上述情況,以備查驗。

第六條地方税務機關受理舉報案件和獎勵舉報人時,必須為舉報人保密,保證舉報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及舉報內容等情況不被泄露。

第七條地方税務機關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查實被舉報人確屬偷税行為後,應當在該案結案後10日內按本規定,確定應當獎勵的舉報人和獎勵金額。

第八條同一偷税案件被多人多次舉報,主要獎勵第一舉報人。如二人以上聯名舉報,同為第一舉報人。舉報順序以税務機關受理舉報案件的登記為準。但其他舉報人提供的情況對查清該案確有直接作用的,可酌情給予獎勵。

第九條對二人以上(含二人)聯名舉報同一案件,按一案進行獎勵,由聯名者統一簽字領取獎金。

第十條獎勵舉報人的獎金,根據被舉報案件追繳税款額度的大小確定:

(一)追繳税款1萬元以下,在1000元以內發給獎金;

(二)追繳税款1萬元以上(含1萬元)3萬元以下,獎金數額為1000元至3000元;

(三)追繳税款3萬元以上(含3萬元)6萬元以下,獎金數額為3000元至6000元;

(四)追繳税款6萬元以上(含6萬元)10萬元以下,獎金數額為6000元至1萬元;

(五)追繳税款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30萬元以下,獎金數額為1萬元至3萬元;

(六)追繳税款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在追繳税款的10%以內給予適當獎勵,但最高獎金金額不超過10萬元。

第十一條獎勵舉報人的獎金,經地方税務機關審核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專項撥付。

第十二條地方税務機關決定獎勵舉報人及獎勵金額後,應及時通知舉報人本人。如獎勵的舉報人為二人以上的,應當分別通知。受獎勵的舉報人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的60日內持居民身份證到地方税務機關指定的單位領獎,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第十三條舉報人領取獎金時,應簽署本人姓名、登記居民身份證號碼,經縣(市、區)以上地方税務機關主管領導確認後,即發給獎金。

獎金收據由省地方税務局統一印製。

第十四條地方税務機關獎勵舉報人時,應嚴格核實,防止獎金被騙取。因税務機關及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致使獎金被騙取的,對單位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對以非法手段騙取獎金的,應依法追回獎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地方税務機關及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泄露舉報人有關情況致使舉報人受到打擊報復的,對泄露舉報人的税務機關通報批評,並對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舉報人因舉報偷税案件受到打擊報復的,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並可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舉報人舉報地方税種的納税人轉移或者隱匿財產,致使税務機關無法追繳納税人欠繳税款的行為,以及舉報納税人騙取地方税種的減税、免税和退税行為,並查實的,可參照本規定獎勵舉報人。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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