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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失業保險如何辦理?

對於在城鎮企業打工的農民工來講,其能夠享受與一般職工相同的待遇。即用人單位應該足額為其購買相應的保險。而其中就有農民工失業保險。究竟農民工失業保險是怎麼辦理的呢?本站小編為您做具體介紹。

農民工失業保險如何辦理?

辦理失業保險的手續是:在單位為職工辦理了失業保險停保手續的當月,到核發部門為失業人員辦理相關手續;為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辦理《通知書》;為不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辦理《告知書》;領取《通知書》和《告知書》後,單位經辦人需辦理簽收手續。還要為農民合同工代辦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的有關手續。

如屬本市城鎮户籍的失業人員到户籍所屬區的失業保險發放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手續;外地城鎮户籍的失業人員選擇在本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到原單位所在區的失業保險發放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手續。

而你是農民合同工單位為你參加了失業保險,並連續繳費滿一年。那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後60天內,憑社會經辦機構規定的證件和資料,到原單位所在地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生活補助的申領手續。逾期不再受理,未申領待遇的繳費年限在新就業後合併計算。

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的標準為: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按其失業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2%發給;以後每多繳納一個月的失業保險費加發1%。

在失業保險方面,其實並沒有區分什麼農民工失業保險與一般職工的失業保險,在具體的辦理手續方面都是一樣的。同時,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來繳納失業保險費,而農民工個人也是需要承擔一部分費用的。本站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