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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不支付誤工費怎麼辦

在某些非文職的工作之中,難免會出現工傷的情況,但同時也會出現某些無良老闆不願意支付誤工費的情況。那當遇到工傷不支付誤工費的情況時,應該怎麼做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接下來網站本站將替您出謀劃策。

工傷不支付誤工費怎麼辦

一、工傷不支付誤工費怎麼辦

這類情況屬於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勞動者必須在事故發生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的,認定之後向老闆提出誤工費支付要求,若老闆仍不願意支付,可走法律途徑要求賠償。

當事人首先需要先到工傷認定科申請工傷認定,待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到勞動能力鑑定科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果儘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工傷賠償數額需要按照下列賠償項目理個清單才能確定的.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二、根據最新工傷誤工費賠償標準,治療結束後按殘疾等級另行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第三十二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治療終結後,影響勞動能力,可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要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或煤礦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事故一年之內申請了工傷認定之後,根據認定情況將對當事人儘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相信即使是遇到了無良老闆,法律也會為您保駕護航的。更多有關於工傷不支付誤工費的問題,請諮詢網站本站的律師們,相信會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