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社會保障 > 工傷保險

工傷醫療期的規定是怎樣的

職工在工作時間或工作範圍內人身受到損害的,一般是會被認定為工傷的,而此時就需要給予時間給職工進行治療,這便是工傷醫療期。關於工傷醫療期我國是如何進行規定的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工傷醫療期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工傷醫療期的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工傷醫療期間,企業不得解除或終止其勞動合同以及作開除、解僱、辭退處理。

工傷醫療期滿後仍需治療,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收入。工傷醫療期滿或者評定傷殘等級後,應當停發工傷津貼,改為享受傷殘待遇。

二、工傷醫療期能享受哪些待遇

工傷醫療待遇是指職工治療工傷按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和有關補助待遇。

工傷醫療待遇主要包括:

(1)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或職業病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全額報銷。

(2)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准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3)工傷醫療期(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或評殘後舊傷復發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中,詳細規定了職工工傷醫療期的期限以及相關待遇問題。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聯繫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為您解答,我們會竭誠為您服務。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標籤:工傷 醫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