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社會保障 > 工傷保險

株洲市工傷保險處理規定是什麼?

一、株洲市工傷保險處理規定是什麼?

株洲市工傷保險處理規定是什麼?

株洲市工傷保險處理規定是首先需要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來進行工傷認定,經過工傷認定和工傷鑑定之後才能夠申請報銷

1、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按照表列填寫好)需要蓋好公司的章。

2、工傷認定書原件複印件。

3、工傷鑑定書原件複印件一份。

4、身份證原件正反覆印件一份簽好名5、銀行卡複印件一份簽好名。

(1)由單位在事故後30天內向勞動局申報工傷,有工傷認定書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然後由工傷保險機構賠償。

(2)如果單位在30天內沒有申報:工傷職工個人應在事故後一年內向所在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拿到工傷認定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有鑑定結果後按傷殘等級向工傷保險機構申請賠償。

2、如果單位沒為職工交工傷險:由單位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程序同上。

3、關於申請工傷認定和索要工傷賠償:協商不成時,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解決。

二、工傷保險賠償的條件是什麼?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7175元)。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勞動者為用人單位購買社會保險,其中就包括由工傷保險,所以發生工傷之後,對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來説都不需要太過於擔心,因為相關的賠償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來進行支付,這是法律上明確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