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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上調工傷待遇是怎麼樣的?

我們都知道現在每一個單位都會給員工買工傷保險,就是為了如果出了什麼事情的話,單位可以把損失降到最底,為了農民工的利益,國家也隨時把工傷保險賠償的條例改了又改,那天就來了解一下河北上調工傷待遇是怎麼樣的?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河北上調工傷待遇是怎麼樣的?

一、河北上調工傷待遇是怎麼樣的?

經河北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廳、省財政廳1月23日聯合下發《關於調整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和生活護理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我省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費標準進行統一調整。

此次調整的範圍是:2016年12月31日前,享受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卹金和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及工亡職工的供養親屬。調整後的標準於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通知提出,調整有四個標準:

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的調整。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180元,二級傷殘170元,三級傷殘160元,四級傷殘150元。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對於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五級、六級傷殘職工,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以下標準為其增加傷殘津貼:五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40元,六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20元。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供養親屬撫卹金的調整。配偶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0元。

生活護理費的調整。為確保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及時調整、足額落實,自2016年起,我省生活護理費標準由省經辦機構依照《工傷保險條例》和《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及時進行統一調整。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工傷職工,護理等級沒有變化的,其護理費標準應按年度進行調整;護理等級發生變化的,其護理費標準應自勞動能力鑑定機構作出確認結論的次月起調整。

通知規定,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所需費用,已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用人單位一至四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卹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在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的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卹金,按原渠道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用人單位一至四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以及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五級、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由工傷人員現所在單位支付。

綜合上面所説的,河北上調工傷待遇是怎麼樣的?上調的標準是根據傷殘的標準來定的,不同的傷殘可以領到不同的賠償金額,如果低於工資標準的,工傷保險來補差額,因此,現在的國家政策越來越好,什麼事情都先考慮到老百姓,儘量把老百姓的傷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