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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低保終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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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低保終止的情形

大家都知道,如果一個家庭生活十分的困難,那麼這家可以申請最低生活保障,這是大家通常的理解。現實生活中,已經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如果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申請的條件了,就不可以再申請了。那麼,以上海為例,上海低保終止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小編將為您介紹一下。

一、上海低保終止的情形

(1)實際生活水平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2)一年內購買價值超過低保標準5倍以上非生活必需品或家庭月通信費用總額超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0%的;

(3)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人有贍養、扶養(撫養)能力但未履行義務或轉移、放棄個人資產的;

(4)家中擁有並使用小汽車和其它非經營性機動車輛(殘疾人專用車除外)的或有高價值收藏、投資有價證券行為的;

(5)拒絕配合家庭收入調查或隱瞞家庭真實收入(包括非穩定性隱蔽收入),提供虛假證明的;

(6)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的城鎮居民,無正當理由一年內兩次以上介紹就業而拒不就業的;

(7)其它經地方人民政府或省級民政部門認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二、申請低保應注意什麼

1、城市低保對象户口遷移時,應在有效期30天內辦理遷移手續,逾期不辦者需重新申請。

2、城市居民對申請享受低保待遇而未得到答覆,對區(縣)人民政府部門作出的不批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對降低、終止城市低保待遇的決定或者給予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依法提請行政訴訟

3、城市低保對象除了享受低保待遇外,還享受糧油幫困、醫療、教育、住房等配套幫困待遇。

4、按月享受生活補助的人員,不享受以上城市低保配套幫困待遇。

最容易理解的一種就是實際生活水平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法律之所以規定有終止低保的情形,就是為了防止有人騙領低保,讓那些真的需要幫助的人得不到幫助,所以遇到騙領低保的人我們應當及時的制止他們的行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標籤:上海 終止 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