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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遭受工傷應該要如何賠償

員工遭受工傷應該要如何賠償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工作期間的工作環境,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等等。但現實生活中工傷事故經常發生,這種情況下要是認定構成工傷事故的話,就要對受傷員工做出賠償。那到底員工遭受工傷該如何賠償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員工遭受工傷如何賠償

員工在遭遇工傷事故後,除了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康復性治療費用、工傷住院治療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勞動能力鑑定費外,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工傷的職工一定的補償金:

1、工傷住院伙食補助、外地就醫交通費及食宿費:住院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經批准轉診轉院去外地就醫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停工留薪期工資: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派人護理,所需陪護費用由用人單位按協議支付。

3、傷殘津貼:傷殘等級為五級和六級且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70%和60%的傷殘津貼。

4、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以解除勞動關係時該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在此期間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二、非法用工造成傷亡如何賠償

非法用工是指在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僱用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的傷殘、死亡)的。非法用工賠償標準內容如下:

1、非法用工一次性賠償標準:

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賠償基數的1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

(注: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地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2、非法用工賠償問題發生爭議處理方法:

傷殘職工或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者在工作期間所受的傷,如果經依法認定屬於工傷,那麼單位就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單位消極對待勞動者所發生的公司事故,既不申請工傷認定,也不賠償勞動者,此時,身為勞動者,您需要了解如果進行工傷索賠,以保障您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