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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待遇什麼時候結束?

在生活中,職工可能會在工作過程中受到傷害,這時候工傷必須要先到醫院進行治療,職工自己也應當多瞭解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很多人不知道工傷待遇什麼時候結束,在工傷之後需要先進行工傷認定,工傷索賠一般沒有有時間的限定,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的法律知識。

工傷待遇什麼時候結束?

一、工傷待遇什麼時候結束?

工傷索賠有沒有時間限制

1、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認定以後,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因工負傷申報賠償要交什麼材料

(1)《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3)《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原件及複印件;

(4)《護理等級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身份證複印件;

(6)員工工傷前12個月的《養老保險對賬單》;

(7)門診(或住院)病歷原件及複印件、出院診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8)醫藥費收據、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兩者金額應一致);

(9)《領取傷殘津貼申請表》(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至四級者填寫);

(10)《一次性支付傷殘津貼申請書》(僅限於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至四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跨統籌地區户籍職工)。

二、其他有關工傷賠償的期限

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的期限是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

工傷認定結束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保存:50年。

視為工傷的情形之一是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在一定的時間內搶救無效死亡,該一定的時間是:48小時內。

工傷爭議仲裁申請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工傷爭議仲裁裁決期限:受理仲裁申請的45日內,案情複雜的為60日內。

者不服工傷爭議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

綜上所述,大家平時應該多瞭解工傷的相關知識,在能夠獲得工傷賠償之前應該先進行工傷鑑定,工傷鑑定的程序是很多人不清楚的,這些在工傷保險條例當中都有規定,小編已經告訴大家工傷待遇什麼時候結束了,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到本站網站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

標籤:結束 工傷 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