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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傷賠償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員工工傷賠償流程怎麼走

員工工傷賠償流程是怎麼樣的

1、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醫療期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3、傷殘鑑定: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4、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傷殘等級,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二、工傷理賠流程?

在工作中,不管是個人原因還是他人原因造成傷害的事件時有發生,尤其是從事高危工作的人羣,發生傷亡的概率更高,發生傷亡時,需判斷是否屬於工傷範圍,如果屬於工傷範圍,那麼進行工傷賠償需要提供什麼資料呢?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傷者身份證;

(2)門診病歷本;

(3)醫院住院病歷,包括住院病歷首頁,入院記錄,體格檢查表,專科檢查表,輔助檢查表,手術記錄單,出院記錄,檢查報告單。病歷需到住院醫院醫務科或檔案室、病案室複印並蓋公章;

員工工傷賠償流程

(4)關於休息誤工的醫療診斷證明、工資單或者收入證明,扣發工資收入證明(如果有);

(5)關於需要護理的證明、護理費發票或收條;

(6)交通費住宿費票據;

(7)認定工傷決定書、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鑑定費發票;

(8)視情況提供其他材料。

三、申請工傷賠償的具體流程及手續時什麼?

【一】、辦理機構

1、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

2、個人至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各區(縣)社保分中心;

【二】、申辦條件

1、職工經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確認為老工傷)人員;

2、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

3、工傷職工事故發生月已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並按規定繳納了社會保險費。

【三】、申請材料

1、《認定工傷決定書》或《確認意見書》複印件;

2、《鑑定結論書》複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機構範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户卡(折)複印件;

4、勞動能力鑑定費用原始票據;

5、根據工傷職工的不同情況,還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1)配置輔助器具的,需攜帶《配置輔助器具確認書》複印件和配置輔助器具費用原始票據;

(2)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工)、協保人員,需攜帶與承擔工傷責任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勞務協議)或用工登記名冊複印件以及工傷職工負傷前12個月的工資性收入憑證;

(3)申領工傷保險待遇時用人單位已發生變化的,企業單位的需攜帶承繼單位願意承擔工傷責任的書面證明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文或分立、合併及轉讓的相關證明材料;機關單位的需攜帶《幹部介紹信》或《商調函》;事業單位的需攜帶組織調動的相關證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被認定為工傷的,需攜帶《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複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5)申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5-10級工傷職工,需攜帶下列材料:

①用人單位需攜帶註明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原因的書面情況説明(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②若屬於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如辭職報告等)原件及複印件;

③若屬於45週歲以上女性工傷職工的,用人單位需攜帶該工傷職工是否從事管理或技術崗位的書面情況説明(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6、用人單位若提出已墊付部分工傷保險待遇的,需攜帶由工傷職工簽收的已墊付的相關憑證;

7、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攜帶委託書和被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用人單位申領的無需攜帶)。

用人單位辦理的,材料複印件由用人單位加蓋公章;個人辦理的,材料複印件由本人簽名。

注:為確保及時辦理社保業務,參保人員應提供具有結算功能的個人實名制銀行賬户,具體情況可諮詢您賬户所屬的銀行。

【四】、辦事程序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複印後退還。

辦理期限:30日

收費標準:不收費

申辦表格:《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承擔工傷責任的用人單位需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