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工傷事故的賠償流程是什麼樣的

1、知悉工傷事故損害的發生。

工傷事故的賠償流程是什麼樣的

用人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在24小時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報案(節假日、週日順延);傷者到工傷保險指定醫院;

2、提出工作認定申請。

首先,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啟動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程序。

首先,要根據哪些應當認定為工傷,哪些不應當認定為工傷,哪些視為工傷等來認定。

其次,勞動能力簽定程序:

(1)申請條件是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申請材料,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上一級申請重新鑑定,此為最終鑑定。

4、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1)用人單位註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地區的,單位在哪個地方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就在哪個地方申報工傷認定。單位原則上在註冊地參加工傷保險;未在註冊地參加工傷保險的,可以在生產經營地參加工傷保險;單位在註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傷殘後,可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並按照生產經營地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2)在境外工作的,國外要求參保的,國內的終止;國外不要求的,國內不終止,適用國內工傷保險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