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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發生工傷有什麼醫療待遇?

職工發生工傷有什麼醫療待遇?

一、工傷有什麼醫療待遇?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4、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6、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多久?

1、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時限:30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至於何為“特殊情況”及何為“適當延長”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酌情認定、決斷。上述期間內,用人單位未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始得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2、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時限:1年,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該期間為除斥期間。

三、工傷認定材料包括哪些?

1、填寫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統一制定的《工傷認定申請表》

工傷圖片

2、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綜上所述,在生產企業幹活的職工,遭遇安全事故之後,要想拿到工傷保險待遇,就要及時申請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很多,涉及醫療的,住院醫療費用可以全部報銷。停職留薪期間,單位如實支付工資,因工傷解除勞動合同,還會賠償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