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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醫療待遇和傷殘待遇有哪些區別?

大家都知道國家對於我國的弱勢羣體有一定的優勢待遇,為了保障弱勢羣體的正常生活水平,所以會特別的優待,傷殘就屬於弱勢羣體當中的一部分,那麼一些因為工傷導致傷殘的待遇和國家傷殘待遇是不是一樣呢,下面本站的小編就來給大家整理編輯工傷醫療待遇和傷殘待遇有哪些區別。

工傷醫療待遇和傷殘待遇有哪些區別?

一、工傷醫療待遇內容

工傷醫療待遇包括工傷醫療費用、康復性治療費用、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

1、工傷醫療費用。工傷職工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工傷、職業病,所需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規定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康復性治療費用。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費用支付也是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一般採用限額支付方式。

二、傷殘待遇內容

傷殘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至十級的,按照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補助金。一至十級傷殘職工一次性補助金的標準分別為24~6個月的本人工資。根據《工傷管理條例》第五章“工傷保險待遇”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三、工傷保險待遇和工傷醫療待遇的區別

1、工傷保險待遇,涵蓋了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各種待遇,也包括了醫療待遇,例如醫療報銷,住院費,治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護理費,異地治療的食宿費,交通費,安裝假肢,假牙,假眼等輔助工具的費用,達到傷殘等級的一次性傷殘補助,生活不能自理的護理費,傷殘津貼,死亡喪葬費,一次性死亡補助費,供養親屬的撫卹金,等等。

2、工傷醫療待遇,專指職工工傷的治療費用,不包括其他費用。

3、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工傷醫療待遇和傷殘醫療待遇從本質上講是有區別的工傷的待遇相對傷殘醫療待遇來説要比較麻煩,因為傷殘的待遇是一次性根據傷殘的等級直接支付的,而工傷的待遇卻是根據工傷的治療的情況來進行賠償的,以上為工傷醫療待遇和傷殘待遇區別的詳細內容,僅供大家參考。